各学院:
根据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四届 “楚天园丁奖”、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(鄂人社奖〔 20 22〕34号)文件精神,启动第四届“楚天园丁奖”评选表彰工作。现将校内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
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 3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。
二、推荐条件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忠诚热爱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师德高尚,为人师表,行为世范。自觉践行 “ 四有好老师 ” 要求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,在培养人才、教育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、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突出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问题,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。
三、推荐名额
各学院可推荐 “楚天园丁奖”候选人1名。
四、推荐程序
(一)个人申报。教师个人填写《 “楚天园丁奖”校内推荐表》(附件1)。
(二)基层推荐。 由教师所在基层党组织把关,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人事处,公示期不少于 3个工作日。
(三)学校推选。学校人事处组织推荐评选,报学校审定、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。
五 、 工作要求
(一)严格 审查把关 。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认真把好政治表现、工作业绩、师德师风、廉洁自律关,努力把教学一线先进个人推荐出来,真正起到树立典型、激励先进的目的。
( 二 )面向 基层 一线。要重点面向教育教学一线,特别是长期在基层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。不评选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干部。
( 三 ) 及时 报送材料。 请各学院 于2022年 7 月 1 日 (周五) 17:00 前将 附件1纸质文档交至人事处1517办公室,电子文档发至455039912@qq.com邮箱。
联 系 人 : 彭晓峰
联系电话 :68862406
人事处
2022年6月27日